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又称“数据二十条”。“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初步形成我国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有利于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眼下,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成为社会生活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标配,无论老企业还是新兴企业,都面临着不同的数据链,没有数据链的支撑,任何一个企业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都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寸步难行。在此情形下,中共中央、国务院适时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可谓是企业发展的压舱石和动力源,正当其时。
构建数据产权新格局有利于建立产权明晰的运行机制。在数据产权方面,提出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当今是大数据时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既要涉及到运用别人的数据,同时也涉及到企业产生数据为别人所用的情况。数据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理应受到保护,否则就容易构成侵权或者被侵权。大数据哪些可以运用,哪些不可以,“数据二十条”明晰了产权,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对数据当事方的责权利进一步细化,是依法治理数据新格局的体现。
数据流通交易合规合法,数据交易才会行稳致远。在流通交易方面,“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当今是市场经济时代,企业交易通常情况下都是以数据为前提,国内外贸易也好,企业上市也好,往往都会通过数据链进行交易。数据是企业真实经济状况的晴雨表,容不得掺假,如果企业数据失去真实性,很容易扰乱正常的交易秩序,误导国家,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守好数据的真实性,无论对微观经济还是宏观经济来讲都是大有必要的。严守数据真实性,合规合法交易应成为基本的社会遵循。
做好数据收益分配,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合理分配数据收益。在收益分配方面,“数据二十条”提出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数据会产生效益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数据产生的效益如何进行分配则是一个新的课题。建立一套合理的报酬机制和分配机制,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主导作用,按照贡献大小决定收益分配,既不能被一家或几家垄断,也不能平均用力,搞人人有份,只有让数据收益分配合理,才能体现出社会公平与公正。
通过数据创新安全治理,让企业数据安全有效,抵御各种风险。在安全治理方面,“数据二十条”提出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作用。就目前而言,客观地说,企业数据安全还存在着弱项和短板,在某些领域还存在着垄断和各自为政的情况,这个情况必须改观。当下,建立创新型国家已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数据安全创新,不但考验着政府部门的作为意识,也检视者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只有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让政府和社会广泛参与数据安全治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明年是二十大之后的开局之年,能否起好步,开新局,做好数据工作尤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共中央、国务院适时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无疑是做好明年实体经济工作的及时雨和雪中碳。人们要仔细体味“数据二十条”的内涵和实质,为助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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