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经审核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12月28日,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支持生物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21条“真金白银”的具体举措,加快推进我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创新驱动】
开展生物经济技术攻坚
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支持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生物经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可或缺。
对此,《若干政策》明确,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对引进的重大研发机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集中力量补齐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领域基础技术和材料、关键装备以及部件等发展短板,聚焦“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启动一批重大课题,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财政引导企业研发投入系数不低于3倍。
此外,强化生物育种创新能力。支持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纳入财政科技资金和有关涉农资金扶持范围。对列入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项目,统筹省级相关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支持生物药品研发创新。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省转化的医药企业,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其开展生物药品研发创新。鼓励各地对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取得临床试验许可或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和经典名方药通过审批的企业给予奖补。对按期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产业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人才。《若干政策》提出,要支持引进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团队。支持生物经济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来豫创新创业。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个性化支持,实行“一人一班”“一人一案”全程跟踪服务,量身创设科研平台或实验室等新型工作机构;支持自主组建团队,优先保障团队骨干成员岗位编制、生活津贴,工资总额单列。
【关键词:市场主体】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加大生物领域企业投融资支持力度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数据:全省市场主体1024.5万户,较2021年年底的855.3万户增加169.2万户,增长19.8%。这标志着继广东、山东、江苏之后,河南成为第4个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000万户的省份。
《若干政策》明确,要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型机构,并优先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内注册登记。对经审核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和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同一母公司在我省设立多个功能性机构的,奖励总计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在享受资金奖励期间必须持续满足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认定条件)。
支持域内企业扩大规模。鼓励各地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支持域内生物行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控股其他企业等方式做大做强。
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加大生物领域企业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风险容忍度。通过生物医药新材料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生物产业投资力度。支持企业采取股权、租赁、信托、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
此外,打造高成长企业培育体系。建立包括生物领域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高成长企业培育库,搭建政府、入库企业、投资或服务机构等开放式协同对接平台,围绕入库企业成长需求,明确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鼓励开展颠覆性创新,通过政府部门投资项目优先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广示范渠道。
【关键词:发展生态】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
支持郑州申报生物制品进口口岸
《若干政策》提出,要优化生物经济产业发展生态,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5%。综合运用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对担保机构给予支持。
强化生产要素保障。生物经济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可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支持生物经济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新能源发电、冷链物流设施。
深化生物经济开放合作。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在生物经济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建设保税仓库,开辟一站式报关和集中查验“绿色”通道,将口岸有效延伸至科研创新前沿,实现生物试剂耗材制品的“快报快检快放”;按规定适度放宽生物技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生物制剂的管理等。支持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发展,条件成熟时申报设立生物制品进口口岸。
【关键词:体制机制】
支持创新医药产品采购
完善新药临床研究激励体制
《若干政策》提出,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创新医药产品采购。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管理中实行优先受理和评审。
此外,完善新药及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激励体制。统筹全省临床研究资源,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药及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将临床研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优化完善中医药产品价格管理机制。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中药饮片的具体范围以药品监管部门的定性为准。中成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加大医保支持中医药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
【关键词:产业集群】
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
引进这类投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围绕壮大生物产业集群,《若干政策》明确,要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生物经济先导区的区域,将其典型实践和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并在国家级集群申报、省重点项目遴选、创新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基金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针对短板弱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延链补链强链优链,对引进境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每增加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对引进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对引进落户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以上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
此外,提升集群平台服务水平。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合同研发机构、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等生物产业基础平台项目建设。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对入区生物产业项目租用闲置厂房的,鼓励各地给予一定租金补贴。对利用开发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的生物领域企业,鼓励各地给予一定期限内免费使用,之后可租可购,先租后购的租金可抵后期购房款项等政策支持。
【回顾】
河南构建“一核、五基地”为主体的生物经济产业布局
随着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生物经济已成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数字经济共同构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今年8月份,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南省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力全省生物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方案》明确,我省着力构建“一核、五基地”为主体的产业布局,“一核”即郑州和新乡联动发展的生物经济核心区,“五基地”即洛阳、濮阳、南阳、商丘、周口等5个生物经济基地,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优势的生物经济,形成核心带动、基地支撑、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生物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其中,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十四五”末生物经济增加值超过5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材料和生物制造等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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