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日前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提出35条助企纾困具体帮扶措施,帮助服务业企业减轻压力、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其中多条助企纾困措施涉及文化和旅游行业。
针对旅游业纾困扶持,《若干举措》提出,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22年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加强银企合作,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旅行社扶持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组织筹办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金融工具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若干举措》还提出,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筹建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建立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旅游普惠金融产品,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贷款支持。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2022年继续对旅游企业“引客入辽”、品牌奖励、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联合金融机构或平台类企业发放文旅消费优惠券,引导旅游企业同步推出各类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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