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1月30日至12月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在领悟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行动、推动贯彻落实上取得实效,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议案,关于供热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我市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天津海事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事项。
段春华在讲话时说,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要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做到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段春华指出,常委会作出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的创新实践。要增强协同意识,深化协同保护,落实协同责任,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宝贵遗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顺清、赵飞、陈浙闽、梁宝明、王小宁、李虹、张庆恩和秘书长贾凤山出席。副市长衡晓帆、杨兵,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超,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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