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张家口、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59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就业规〔2021〕579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请及时转发投资计划,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督促指导,强化责任意识,督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使用、早见效。
请于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时填报和更新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信息。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文件下载: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pdf
2.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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