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广泛吸收专家学者智力成果,充分发挥省委财经办参谋助手作用,激励、引导财经领域专家进行前瞻性问题先期研究,发现并逐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财经人才。我们开展了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经过对选题方向、研究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拟对其中50个课题进行立项,并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
一、关于课题研究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研究负总责,组织课题组成员积极开展研究。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为课题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研究要围绕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课题成果要观点新颖、见解独特,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泛泛而谈。要充分体现时代性,课题研究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力争解决一批阶段性难题。要充分体现可行性,课题成果要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对经济工作产生推动指导作用。
(三)课题组要认真撰写结项评审材料,要内容详实、论证充分、体例完整、逻辑清晰、语句通顺、格式规范,并按时提交,确保要件齐全。
(四)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课题主研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或变更的,应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委财经办批准。
(五)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呈报,应注明“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支持项目及课题编号”,并及时告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二、关于课题结项评审
根据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区分为结项课题(优秀课题、良好课题、一般课题)和不予结项课题,其中优秀课题和良好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并发放结项证书,一般结项课题无经费补助只发放结项证书,不予结项课题无经费补助和结项证书。
(一)结项评审将坚持“客观全面、优中选优”原则,要紧扣中心研究课题、紧跟时代创新方法、紧贴实际出谋划策,力争取得理论上有突破、实践上管用的研究成果。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突出“五个优先”:①研究成果具有时代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符合实际需要的;②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形成政策性文件或重大项目的;③研究理念、观点、思路、举措具有创新性的;④得到党委、政府等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参考、采用的;⑤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将优先考虑予以结项并获优秀等次。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将不予结项:①未按时提交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的;②没有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③未书面申请随意更换或调整课题内容的;④未达到预期研究目的,研究质量较差的。
三、其他要求
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一式肆份,于2024年8月31日前邮寄至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13房间),信封注明“课题立项协议书”。
课题执行时间为立项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课题结项评审资料纸质文本一式伍份于2024年11月1日前,邮寄至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13房间),信封注明“课题结项评审资料”;电子版于2024年11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tzyjygh2@126.com。
联系人:任卫昕联系电话:87882106/13674918575
附件:
1.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2.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立项资料
3.2024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结项评审资料
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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