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建波)不得拒收疫情地区劳动者或新冠康复人员!近期国家有关方面针对疫情期间企业招聘员工不得歧视相关人员的规定引发广泛关注。在无锡,一家机构就因为违反这一规定,被处罚金5000元。
今年上半年,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双随机检查中发现,无锡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简章中包含:“暂时不接受××省、××省、××省、××省、××自治区、××省××市人员”、“路过××市有行动轨迹的不行,行动轨迹14天内超过3到5个地方不行”等就业歧视内容,迅速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为合作企业招聘时,将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排除在外,发布了上述涉及就业歧视内容的招聘简章。为纠正企业的就业歧视违法行为,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同时鉴于至调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有涉及该行为的违法所得,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后该公司及时修正了招聘广告,提交了整改报告并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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